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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费用报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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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项名称

门诊费用报销

二、事项描述

参保人员门(急)诊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,申请办理手工(零星)报销。

三、办理渠道

现场办理:医保服务大厅、便民服务中心、便民服务站

四、办理流程

1.申请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办理材料;

2.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审核;

3.符合规定的,办理报销支付手续。

五、办理材料

1.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

2.医药机构收费票据;

3.门急诊费用清单;

4.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、法院判决书、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;

5.使用双通道药品、药店购药的,可要求提供门诊处方;6.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对应的病案佐证资料;

7.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。

六、办理时限

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

七、咨询渠道

1.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

2.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咨询电话(见附表)。

八、监督电话

各设区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

九、评价方式

现场评价: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器、评价二维码、意见箱等

十、办理流程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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